氨磺必利是苯甲酰胺的衍生物是第二代的抗精神病药。国外的报道氨磺必利优先阻断突触前膜的D2/D3受体,也能阻断突触后膜的D2/D3受体,对边缘系统的阻断作用明显优于纹状体。国外的研究证明氨磺必利对
精神分裂症有效,但是目前国内尚缺相关的研究资料,现我们采用随机、开放、非对照研究观察氨磺必利对精神分裂症阳性和阴性症状的疗效。
1、对象与方法
①研究对象
本研究从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广州市精神病医院随机入组40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均符合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的诊断标准,男女配比,年龄在18~65岁之间;入组前所有患者均未曾服用任何抗精神病药物或其它精神活性药物,女性患者均处于非孕期或哺乳期;阴性和阳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60分;所有入组患者均了解本实验的程序过程和目的,排除合并有任何其它精神疾病、物质或酒精滥用或依赖、严重的躯体或神经系统疾病、近一周内出现感染或发热或氨磺必利过敏者。
②给药方法
对符合条件的入组患者,根据其PANSS量表评分计算复合量表分(阳性量表分-阴性量表分),将复合量表分>0者纳入阳性亚型组,复合量表分<0者则纳入阴性亚型组,两组均使用氨磺必利进行治疗。阳性亚型组起始剂量≥400mg/d,阴性亚型组起始剂量为100~300mg/d。治疗过程中,药物剂量依据患者的耐受性在2~4周内调至最大可耐剂量,研究过程持续10周。实验过程中不合并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必要时使用劳拉西泮控制焦虑症状或改善睡眠,或经过认真评估后使用小剂量抗胆碱能药物。
③疗效评定
评价工具采用PANSS量表。入组前对患者进行治疗前PANSS量表评定,治疗后第5、10周末再分别进行PANSS量表的第2、3次评定。疗效评定标准以PANSS减分率≥75%为痊愈,<75%而≥50%为显效,<49%而≥25%为好转,<25%为无效。
④统计分析
使用SPSS13.0录入数据建立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t检验或方差分析。
2、结果
⑴一般资料分析
所有入组患者共40名,其中男23人,女17人,平均年龄为(33.3±9.4)岁。其中阳性亚型组27人(67.5%),男性14人,女性13人,氨磺必利起始剂量为400mg/d,最大剂量为1200mg/d,平均剂量(865.4±205.3)mg/d;阴性亚型组13人(32.5%),男性9人,女性4人,氨磺必利起始剂量为100mg/d,最大剂量300mg/d,平均剂量(242.3±57.2)mg/d。其中共39人完成了整个10周的实验研究,阳性亚型组1人因治疗依从性差于治疗后第3周退出研究。
⑵疗效评价
在完成10周的治疗后,取得所有完成病例PAN-SS量表的3次评分。对同期两亚型组之间PANSS量表总分进行t检验,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
①以PANSS量表总分减分率变化进行分析,39例患者在治疗结束时平均减分率为(54.9±8.3),其中痊愈5.1%,显效69.2%,好转25.6%。
②以PANSS量表总分以及各分量表分变化进行分析显示,治疗前后评分有显著性差异,详见表2。
③ANSS量表中提取各因子进行分析,从因子分值下降情况来看,治疗前后评分有显著性差异,详见表3。
3、讨论
氨磺必利是一种选择性多巴胺D2和D3受体拮抗剂,被视为针对阴性症状具有显著优点的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目前认为其具有“双重多巴胺能受体阻断”的特点,即低剂量(100~300mg/d)时以阻断D2、D3突触前自身受体为主,消除突触前抑制,使多巴胺进入间隙增加,使前额皮质的多巴胺功能活动增加,而这被认为是与改善原发性阴性症状有关;高剂量(400~800mg/d)时主要阻断突触后多巴胺受体,并出现拮抗作用,使多巴胺结合位点减少,同时减低纹状体乙酰胆碱水平,从而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及减少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国外已有多个研究认为氨磺必利是一种对急性分裂症和需长期维持治疗的患者有效及安全性好的药物。
研究资料结果显示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与国外研究类似。治疗结束,两亚型组PANSS量表总分及分量表分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提示该药对改善分裂症阳性、阴性症状均有明显效果。通过对PANSS量表各因子评分变化的分析发现,不同剂量等级的氨磺必利所作用的靶症状群存在差异,这可能与上述提到的药理作用机制有关。较低剂量(100~300mg/d)时氨磺必利对缺乏活力及焦虑抑郁等靶症状具有较好的疗效,能够有效缓解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这一点较以往其它抗精神病药物对阴性症状疗效欠佳或起效时间较晚、症状改善慢可能
具有一定优势;当用药剂量较大(400~1200mg/d)时,该药对精神分裂症思维障碍、激活性及偏执等阳性症状亦显示了较好疗效,提示较大剂量的氨磺必利对改善幻觉、妄想及兴奋、行为紊乱等有明显作用。本研究初步显示氨磺必利对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及阳性症状均有一定疗效,且较低剂量即能明显改善阴性症状为其突出特点。另外,阴性亚型组患者减分率均未达到痊愈标准,考虑与该组最大用药剂量在300mg/d内,患者阳性症状改善不彻底有关。故此,在今后的临床科研工作中,可尝试对以阴性症状为主分裂症患者适当增大用药剂量,观察药物疗效及症缓解情况;或分别增加以阳性或阴性症状为主的分症患者的样本例数,单独分析讨论药物剂量与起效间、症状改善的关系,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同时亦需计随机、盲法、对照的临床研究来进一步探讨该药治分裂症的疗效及治疗安全性。 (来源:精神医学杂志 2009 年22卷03期 邝云航 (广东省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514089) ; 李小芳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 钟潇琦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 李侠才 (广东省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514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