萆薢分清丸处方来源于久经验证的古方《丹溪心法》,经多年临床验证,对泌尿系统疾病——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肾炎、慢性盆腔炎等疾病具显著疗效。萆薢分清化浊;石菖蒲通窍而分利小便;甘草化浊分清;乌药温膀胱助气化止小便频数;益智仁温补脾肾、涩精缩尿,诸药合用直达病灶。临床薢分清丸治疗肾盂结晶62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120 例患者均为我院住院或门诊病例,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组62 例:男41 例,女21 例;年龄20~58 岁;病程1~14d。对照组58 例:男38 例,女20 例;年龄19~61 岁;病程1~16d。2 组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
1. 2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1)症状:有典型突然发作的肾或输尿管绞痛,伴肉眼或镜下血尿;或仅有腰腹部钝痛,酸胀不适,或有排石史;或伴有排尿刺激症状。(2)体征:急性发作时肾区或输尿管部位有叩痛或压痛。(3)尿液检查:尿液镜检红细胞常增多,尤其是绞痛发作后或运动后,有时可出现盐类晶体,并发感染时可见较多白细胞或脓细胞。(4)超声波检查: 辅助诊断肾盂结晶的存在及其大小、位置、肾积水的程度。(5)其他:尚需作血液、尿液、血尿酸等有关生化检查。符合(1)、(2)、(3)任意一项兼有(4)项即可确诊。中医湿热下注证诊断标准:(1)主症:腰痛,少腹急满,小便频数短赤;(2)次症:溺时涩痛难忍,淋漓不爽;(3)舌脉:舌苔黄腻,脉弦滑或滑数。其中具备主症兼次症各一项,参考舌脉即可确诊。主症按0、2、4、6 计分, 次症按0、1、2、3计分。
1.3 纳入标准符合肾盂结晶西医诊断标准和中医湿热下注证标准,且结晶直径<0.5cm。
1.4 排除标准(1)年龄在18 周岁以下或65 岁以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对本药可能过敏者。(2)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精神病患者。(3)凡不符合纳入标准,末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
2 治疗方法
2.1 治疗组给予萆薢分清丸,每次6g,每日2 次,口服。
2.2 对照组给予排石冲剂,每次1 包,每日2 次,冲服。
2.3 组治疗期间, 嘱患者每日饮水≥2000mL;每日有氧活动时间≥0.5h。以2 周为1 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后进行疗效观察。
3 疗效观察
3.1 综合疗效标准痊愈:肾盂结晶消失,并收集到结晶标本,复查B 超结晶消失;或虽未收集到结晶标本, 却在某次排尿过程中有明显的结石排出感,复查B 超结晶消失;或虽无明显结石排出感,但无自觉症状,多次复查B 超结晶消失,肾盂积水消失,并发之泌尿系感染完全消失。有效:肾盂结晶变小,要求结晶直径前后对比缩小1mm 以上;结晶改变位置; 并发之泌尿系感染得以控制或明显减轻。无效:结晶无移动,未缩小;继发之积水、梗阻,并发之泌尿系感染不见减轻,肾功能进一步受损,自觉症状无改善。
3.2 中医症候疗效标准按照尼莫地平法计算,症候疗效=(治疗期总积分-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100%。痊愈: 服药后症候疗效率≥90%;显效:服药后中医症状明显减轻,症候疗效率≥60%、<90%; 有效: 服药后中医症状减轻, 症候疗效率≥30%、<60%;无效:服药后中医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加重,症候疗效率<30%。
3.3 治疗结果
3.3.1 综合疗效比较 萆薢分清丸治疗组62 例,痊愈32 例,有效13 例,无效17 例,总有效率为72.6%;排石冲剂对照组58例,痊愈26 例,有效13 例,无效19 例,总有效率为67.2%。2 组总有效率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3.3.2 中医症候疗效比较 萆薢分清丸治疗62 例, 痊愈14例,显效24 例,有效19 例,无效5 例,总有效率91.9%;排石冲剂对照组58 例,痊愈12 例,显效15 例,有效22 例,无效9 例,总有效率84.5%。2 组总有效率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