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木兰适应症】
本药与其它药物联合应用于
器官移植病人的抗排斥反应,例如
肾移植、心脏移植及
肝移植,亦减少肾移植受者对皮质激素的需求。本药也可单独使用于严重的
风湿性
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自体免疫性慢性活动性
肝炎,寻常天疱疮,结节性多动脉炎,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慢性顽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依木兰用法用量】
注射剂只有在无法口服时才由静脉给药,且当口服疗法可以耐受时即应停用。
器官移植第1日给予5mg/kg体重,口服或静注。维持剂量要根据临床需要和血液系统的耐受性而调整,通常为1-4mg/kg体重/日。维持治疗应无限期地进行。因为如果治疗中断,就有排斥的危险。
其它疾病开始剂量为1-3mg/kg体重/日。应根据临床反应和血液学指标所示耐受程度而定。治疗效果明显时,应减少维持量至可保持此治疗效果的最低水平。如3个月内病人情况无改善,应考虑停用。所需维持量从1mg/kg体重/日至3mg/kg体重/日不等,取决于临床治疗需要和病人个体反应,包括血液学指标所示的耐受程度。
兼有肝和/或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酌减。老年人用药的副作用发生率较其他病人高,应采用推荐剂量范围的低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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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木兰注意事项】
在治疗的首8周内,至少每周检查1次全血象,包括血小板。如使用大剂量或病人有肝和/或肾功能不全时,血象检查的次数应该更多。此后每月或最少每3个月重复进行全血象的检查。
对肾和/或肝功能不全者,应使用推荐剂量的低限值及小心地监察血液学及肝肾功能。若出现肝或血液学毒性时,更应再减剂量。用药期间不要进行活疫苗的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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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木兰性状】
片剂为圆形,双凸,黄色薄膜衣片。注射粉剂粉末为黄至琥珀色,无菌及冰冻干燥剂,含钠量约为4.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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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木兰有效期】
60个月
【
依木兰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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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木兰生产企业】
ExcellaGmbH&Co.KG【
依木兰禁忌症】
对本药及6-疏基嘌呤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