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治患者是指曾经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持续3个月以上,且已停药至少1个月的患者。根据患者是否按我国指南确定标准停药可分为经治正规停药患者和经治非正规停药患者,后者的停药原因包括因疗效不明(或无效)、未达停药标准或疗程不够、治疗失败或耐药等。
停药复发是指停药后患者血清HBV DNA 再次检出或反跳,可伴有ALT 升高。2010年
拉米夫定优化治疗临床应用新视点研讨会会议纪要建议,对于拉米夫定正规治疗达到停药指征而停药后复发的患者,仍可考虑给予拉米夫定再次治疗。但对于非正规停药的经治患者未作明确界定,也未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专家会议经充分讨论达成的共识如下:
① 对于拉米夫定经治正规停药、但停药后复发的患者,如血清HBV DNA<1.0×10^7 IU/ml,可选用拉米夫定再治疗,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优化。如拉米夫定治疗24周仍应答不佳,即血清HBV DNA≥500 IU/ml,应实施拉米夫定和
阿德福韦酯优化联合治疗。也可适当提前,如再治疗12周时实施优化联合治疗。
② 对于拉米夫定经治正规停药、但停药后复发患者,如血清HBV DNA≥1.0×10^7 IU/ml,建议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酯治疗。
③ 对于拉米夫定经治非正规停药、停药后复发患者,如有抗病毒治疗指征,建议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酯治疗。不推荐拉米夫定经治非正规停药患者改用恩替卡韦治疗。因有证据显示,拉米夫定经治或发生耐药的患者,改用恩替卡韦治疗后的远期耐药均明显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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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上海长海医院感染科 万谟彬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病科 翁心华
文章来源:《中华传染病杂志》2012;7;30(7):38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