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德萨适应症】
阿糖胞苷主要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急性非淋巴细胞性
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和维持治
疗。它对其他类型的白血病也有治疗作用,如: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细
胞性白血病(急变期)。赛德萨可单独或与其他抗
肿瘤药联合应用;联合用药疗效更
好。如果无维持治疗,阿糖胞苷诱导的缓解很短暂。
赛德萨曾试验性地用于其他不同肿瘤的治疗。一般而言,仅对少数实体肿瘤患者
有效。含阿糖胞苷的联合治疗方案对儿童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有效。
伴或不伴其他肿瘤化疗药,2-3g/m2高剂量的阿糖胞苷在1-3小时内静脉滴
注,每12小时一次,共2-6天,对高危白血病、难治性和复发性急性白血病有
效。赛德萨单独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甲氨蝶呤、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鞘内应用可预
防或治疗脑膜白血病。
【
赛德萨用法用量】
赛德萨口服无活性。根据所用治疗方案设定不同的给药方法和疗程。赛德萨可供静
脉滴注、注射、皮下注射或鞘内注射。与缓慢的静脉滴注相比,给予快速静脉注射
时患者能耐受更高的剂量。这个现象可能与快速注射后,药物迅速失活及短时间内
高浓度的药物作用于可疑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有关。正常和肿瘤细胞对这些不同的
给药方法的反应似是类似的,没有证据表明两种给药方式中的哪一种更具临床优
势。
目前积累的临床经验提示,与以往的基本治疗过程相比,成功的应用阿糖胞苷
是在治疗开始时就调整药物每日的剂量,以求得到在毒性耐受范围内最大的白血病
细胞杀伤作用,这是因为药物毒性迫使对剂量作出相应调整
在大多数治疗过程中,赛德萨需要与其他具细胞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合用其他药
物后需要对赛德萨做相应剂量变化,下面是文献报道的赛德萨在联合应用中的剂量表。
剂量表:
A.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1.诱导缓解,成人
a)低剂量化疗
阿糖胞苷:200mg/m2,每日持续输入共5天(120小时),总剂量
1000mg/m2,每2周重复一次,需要根据血象反应作调整。
b)高剂量化疗
在开始高剂量化疗前,医师必须熟悉所有涉及此化疗药物的文献报道、不良反
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和警告。
阿糖胞苷:
-2g/m2每12小时一次(每次输入时间大于3小时)从第1天到第6天给药(包括
第6天,即12次)或者
-3g/m2每12小时一次(每次输入时间大于1小时)从第1天到第6天给药(包括
第6天,即12次)或者
-3g/m2每12小时一次(每次输入时间大于75分钟)从第1天到第6天给药(包括
第6天,即12次)
阿糖胞苷,多柔比星:
阿糖胞苷:3g/m2每12小时一次(每次输入时间大于2小时)从第1天到第6天给
药(包括第6天,即12次)
多柔比星:30mg/m2静脉注射,第6、7天
阿糖胞苷,门冬酰胺酶:
阿糖胞苷:3g/m2分别于0、12、24、36小时给药,每次输入大于3小时,在第42
小时,门冬酰胺酶6000单位/m2肌注。第1天及第2天给药,第8、9天重复一次。
c)联合化疗
在开始联合化疗前,医师需要熟悉方案中药物的文献报道、不良反应、注意事
项、禁忌症和警告。
阿糖胞苷,多柔比星:
阿糖胞苷:100mg/m2
/天,持续静注,从第1天到第10天给药(含第10天)
多柔比星:30mg/m2
/天,30分钟内静脉注射,第1到第3天给药(含第3天)
如果病情未缓解,在2-4周间歇后,必要时增加疗程(完整的疗程或作调整)
阿糖胞苷,硫鸟嘌呤,柔红霉素:
阿糖胞苷:100mg/m2静注(大于30分钟),每12小时一次,第1-7天(含第7
天)
硫鸟嘌呤:100mg/m2口服,每12小时一次,第1-7天(含第7天)
柔红霉素:60mg/m2
/天,静脉注射,第5到第7天给药(含第7天)
如果病情未缓解,在2-4周间歇后,必要时增加疗程(完整的疗程或作调整)
阿糖胞苷,多柔比星,长春新碱,泼尼松龙:
阿糖胞苷:100mg/m2
/天,持续静注,第1-7天给药(含第7天)
多柔比星:30mg/m2
/天,静注,第1-3天(含第3天)
长春新碱:1.5mg/m2
/天,静脉注射,第1和第5天给药
泼尼松龙:40mg/m2
/天,每12小时静注一次,第1到第5天给药(含第5天)
如果病情未缓解,在2-4周间歇后,必要时增加疗程(完整的疗程或作调整)
阿糖胞苷,柔红霉素,硫鸟嘌呤,泼尼松龙,长春新碱:
阿糖胞苷:100mg/m2,每12小时静注一次,第1-7天给药(含第7天)
柔红霉素:70mg/m2
/天,静注,第1-3天(含第3天)
硫鸟嘌呤:100mg/m2每12小时口服一次,第1-7天(含第7天)
泼尼松龙:40mg/m2
/天,口服,第1到第7天给药(含第7天)
长春新碱:1mg/m2
/天,静脉注射,第1和第7天给药
如果病情未缓解,在2-4周间歇后,必要时增加疗程(完整的疗程或作调整)
阿糖胞苷,柔红霉素:
阿糖胞苷:100mg/m2
/天,持续静注,第1-7天给药(含第7天)
柔红霉素:45mg/m2
/天,静注,第1-3天(含第3天)
如果病情未缓解,在2-4周间歇后,必要时增加疗程(完整的疗程或作调整)
2.成人维持治疗:
维持治疗方案是对诱导方案作调整。总体来看,治疗方案与诱导阶段相似,但
在缓解后维持阶段,每个疗程之间都有较长的时间间歇。
3.儿童诱导及维持治疗:
大量研究表明,在同一方案治疗下,儿童急性髓性白血病较成人效果要好,当
成人药物剂量是根据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时,儿童的剂量也相应计算,但一些药物
特定为成人剂量时,儿童剂量则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等因素做一调整。
B.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总体上剂量表与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相似,略作调整。
C.脑膜白血病的鞘内应用
在急性白血病中,赛德萨鞘内应用的剂量范围为5mg/m2-75mg/m2。给药的次数
可从每天一次共4天至4天一次。最常用的方法是30mg/m2每4天一次直至脑脊液
检查正常,然后再给予一个疗程治疗。
一般根据中枢神经系统表现类型和严重程度,以及对以前治疗的反应来决定给
药方案。
赛德萨与甲氨蝶呤和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一起鞘内给药,可用于新诊断的急性淋
巴细胞性白血病儿童的脑膜白血病的预防和治疗。
Sullivan报道三药联用预防治疗能防止以后的中枢神经系统受累,并使痊愈和
生存率与开始即给予预防性中枢神经系统放疗加甲氨蝶呤鞘内给药相似。预防性三
联治疗即:赛德萨30mg/m2,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5mg/m2和甲氨蝶呤15mg/m2(绝
对最大单剂量的甲氨蝶呤15mg)。医生应该意识到此方案,并注意儿童患者中甲
氨蝶呤剂量应基于年龄而非体表面积。
在急性脑膜白血病成功治疗后,三联预防治疗急性脑膜白血病治疗似是有效
的。医生在开始治疗前,必须熟悉目前的有关文献。
剂量调整
当出现严重的血象降低时,赛德萨的剂量必须作调整或暂时终止治疗。
总体上,当外周血小板<50,000/mm3或多形核粒细胞<1000/mm3时,就要考虑
暂停治疗,这些治疗指导原则需要根据其他系统的毒性现象以及血象下降速度来做
调整,当骨髓功能恢复、血小板和粒细胞回复到一定水平时可以重新开始用药,如
果一直等到患者的血象恢复正常后才开始治疗,可能导致药物不能控制病情。
用于儿童
赛德萨在儿童中的应用同成人
制备
赛德萨主要被配制成溶液作为单剂量给药。当分多次用药时,溶剂中需含防腐
剂。
阿糖胞苷无菌粉末能溶于注射用水、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溶液,含或不含
防腐剂。
鞘内注射时,建议用不含防腐剂的0.9%氯化钠配制。赛德萨配制后的最高浓度
为100mg/mL。为使溶液的精确浓度为100mg/mL,需加入下列体积的溶液:
需加入的体积(mL)阿糖胞苷
4.7mL500mg
9.4mL1g
18.7mL2g
【
赛德萨注意事项】
只有对肿瘤化疗有经验的医生才可使用阿糖胞苷。
患者在诱导治疗时,应有足够的实验室和辅助设备以监测患者对药物的耐受
性,确保患者免遭药物的毒性损害。阿糖胞苷的主要毒性反应是骨髓抑制,表现为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程度较轻的毒性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和腹
痛、口腔溃疡以及肝功能异常。
赛德萨不可用于已确定妊娠或妊娠可疑的妇女。
在考虑应用赛德萨治疗时,医生必须考虑药物可能的疗效和其毒性反应。在考虑
应用或开始使用时,医生必须熟悉下列内容。
阿糖胞苷在动物中显示致癌作用。当制定患者的长期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类似
效果的可能性。
对血液系统的影响
阿糖胞苷是一种强效的骨髓抑制剂。骨髓抑制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用药的剂量以
及用药方案。对既往药物已引起骨髓抑制的患者必须谨慎地开始用药。患者用药时
必须接受密切的医疗监护,在诱导治疗时,须每天检测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在周
围血象原始细胞消失后,需经常进行骨髓检查。当药物引起骨髓抑制使血小板计数
低于50,000/mm3或多核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时,应考虑停药或更改治疗方
案。外周血有形成份计数在停药后可能进一步降低,在停药后12-24天达最低
值。需要时,当有确切骨髓恢复的表现时,可再次开始治疗。必须具备处理可能导
致死亡的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和其他机体防御功能受损所致的感染和血小板减少
所致的出血)的条件。
如任何其他仪器/系统的检查结果显示发生严重毒性或外周血有形成份迅速降
低,可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阿糖胞苷治疗曾发生过敏反应。有过敏反应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并需心肺复苏
的报道。上述情况在静脉给予阿糖胞苷后立即发生。
大剂量方案
有报道阿糖胞苷大剂量(2-3g/m2)治疗后可发生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中枢
神经系统、胃肠道和肺部毒性反应(不同于阿糖胞苷常规方案治疗引起的毒性反
应)。这些反应包括可逆的角膜毒性和出血性结膜炎,预防性局部应用类固醇滴眼
剂能预防或减轻症状;大脑和小脑功能失调,包括人格改变、嗜睡、惊厥和昏迷,
通常可逆;严重的胃肠道溃疡,包括肠壁囊样积气导致的腹膜炎、脓毒血症和肝脓
肿;肺水肿、肝脏损伤伴高胆红素血症;肠坏死;以及坏死性结肠炎。
大剂量阿糖胞苷治疗后可发生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肺部毒性、成人呼吸窘迫
综合征和肺水肿。有报道,对复发白血病患者采用试验性大剂量阿糖胞苷治疗后突
然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并迅速进展为肺水肿,同时在X线摄影片上可见明显的心
脏扩大。此综合征可导致死亡。
有骨髓移植前预处理采用试验性大剂量阿糖胞苷和环磷酰胺治疗后发生心肌病
并继发死亡的报道。这可能取决于治疗的方案。
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患者采用大剂量阿糖胞苷、柔红霉素和天门冬酰
胺酶行巩固治疗后,出现外周运动和感觉神经病变。由于可以通过改变剂量和疗程
避免不可逆的神经病变,大剂量使用阿糖胞苷的患者应观察神经病变。
罕见导致脱屑的严重皮疹的报道。与赛德萨标准治疗方案相比,大剂量治疗时完
全脱发更多见。
当快速给予赛德萨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患者在注射后频发恶心并可能呕吐数小
时。如静脉滴注赛德萨,则恶心和呕吐的程度较轻。
常规剂量方案
曾报道,采用常规剂量的阿糖胞苷联合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发生腹部压痛(腹
膜炎)和大便潜血阳性的结肠炎,伴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经非手术治疗
后缓解。有报道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患儿鞘内和静脉应用常规剂量阿糖胞苷联合其
他药物治疗后,发生致死性的延迟的进行性上行性麻痹。
肝和/或肾功能
人体的肝脏可对大部分的所给药物解毒。尤其是肾或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在接受
大剂量阿糖胞苷治疗后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的可能性更大。对于肝或肾功能不全
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赛德萨并可减少药物剂量。
接受阿糖胞苷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骨髓、肝脏和肾脏功能检查。
神经损害
严重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病例多报告于静脉注射阿糖胞苷与鞘内注射甲氨蝶呤合
用的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中,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头痛、瘫痪、昏迷和卒中样发作。
肿瘤溶解综合征
与其他细胞毒药物相似,赛德萨可引起继发于肿瘤细胞迅速溶解的高尿酸血症。
临床医生应观察患者血尿酸水平,并准备在需要时用支持治疗和药物治疗来控制病
情。
胰腺炎
接受阿糖胞苷与其他药物联合治疗的患者有发生急性胰腺炎的报道。
免疫抑制效应/感染易感性增加
对于接受化疗药物包括阿糖胞苷而导致免疫妥协的患者,接种活疫苗或者减毒活疫
苗可能会产生严重或致命的感染。正在接受阿糖胞苷治疗的患者应该避免接种活疫
苗。可以接种死疫苗或者灭活疫苗,但是对这些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会降低。
鞘内应用
配制鞘内应用的阿糖胞苷时,勿用含苯甲醇的稀释液。
赛德萨鞘内应用可引起全身毒性,需仔细监测造血系统。可能需要调整抗白血病
的治疗。罕见严重毒性反应。如几天内鞘内和静脉同时应用阿糖胞苷,则发生脊髓
毒性反应的风险增大,但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时,应由经治医生决定是否静脉和鞘
内同时应用阿糖胞苷。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局灶病变对赛德萨的鞘内注射可能无反应,放疗可能疗效更
好。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赛德萨对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无影响,或有可忽视的影响。接受化疗的患者驾驶或操
作机器的能力可能受损,因此应警告这种可能性。若发现此类影响,应建议避免这
些活动。
不相容性
药物相容性
阿糖胞苷在特定浓度下,在5%葡萄糖水溶液中,可与下列药物保持相容达8
小时:阿糖胞苷0.8mg/mL和头孢噻吩钠1.0mg/mL;阿糖胞苷0.4mg/mL和强的
松龙磷酸钠0.2mg/mL;阿糖胞苷16mcg/mL和硫酸长春新碱4mcg/mL。阿糖胞苷
还与甲氨蝶呤有物理相容性。
除上述药物外,阿糖胞苷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在与任何其他药物混合前应确
保相容性。
阿糖胞苷物理性质上与肝素、胰岛素、5-氟尿嘧啶、青霉素类例如萘夫西林、
苯唑西林和青霉素G、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和B族维生素有配伍禁忌。
在静脉滴注液中的稳定性
阿糖胞苷化学和物理稳定性研究的结果显示,赛德萨在静脉滴注玻璃瓶和静脉滴
注塑料袋内与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配置成浓度为
0.5mg/mL的输注液时,其在室温下可保持稳定七天。与此相似,赛德萨在静脉滴注
玻璃瓶和静脉滴注塑料袋内与5%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0.2%氯化钠注射液或
0.9%氯化钠注射液配置成浓度为8-32mg/mL的输注液时,亦可在室温、-20°C和
4°C下保持稳定七天。
室温下,阿糖胞苷在含50meq/500mL氯化钾的5%葡萄糖水溶液或0.9%氯化
钠溶液中,浓度为2mg/mL时,可保持稳定达八天。
室温或冷藏温度(8°C)下,阿糖胞苷在含50meq/L碳酸氢钠的5%葡萄糖水
溶液或5%葡萄糖0.2%氯化钠溶液中,浓度为0.2-1.0mg/mL时,在Travenol玻璃
瓶或Viaflex软袋内也可保持稳定七天。
阿糖胞苷注射液以及用此注射液配制的静脉输注液中均不含抗菌药物。因此建
议使用前再进一步稀释,且输注液配制好后应尽快开始输注。输注应在溶液配制好
后的24小时内完成并将残液丢弃。
【
赛德萨禁忌】
对赛德萨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已存在其他药物诱导的骨髓抑制
的患者不应接受阿糖胞苷治疗,除非认为该疗法是患者的最佳治疗选择。
退行性和中毒性脑病,特别在使用甲氨蝶呤或电离辐射治疗后,以及由于癌症
外的原因存在非常低的血细胞计数。
【
赛德萨性状】
赛德萨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块状物。
【
赛德萨有效期】
60个月
【
赛德萨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1)0.1g:H20160403
(2)0.5g:H20160402
【
赛德萨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ActavisItalyS.p.A.
地址:VialePasteur10,20014Nerviano(MI),Italy
国内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7号五矿广场B座8-13层
邮编:100010
电话:010-851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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