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兰宁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和/或阴性症状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也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的继发性情感症状。
欧兰宁口服,用量依病情而异:
1. 精神分裂症:欧兰宁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与进食无关。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调整日剂量5-20mg/天。建议经过适当的临床评估后,剂量可增加到10mg/天的常规剂量以上,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停用欧兰宁进应逐渐减少课题。躁狂发作: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每日10mg.
2.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欧兰宁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
3.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欧兰宁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治疗情感症状。 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
4. 欧兰宁绐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欧兰宁应逐渐减少剂量。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超剂量(5mg)。
5.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女性患者与男性相比:女性患者的起始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非吸烟患者与吸烟患者相比: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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