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本月17日新华社的消息,第四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我国每年有30万终末期
肝病患者需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获得
器官移植的机会。鉴于我国人体器官移植领域中的供求差距巨大、器官捐献、工体选择等各环节的监管都严重缺失,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表示,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将和推动无偿献血一样,强调捐献的自愿、无偿原则。
据了解,人体器官移植中供需差距之大更催生了非法倒卖人体器官的产业链,不久前遭媒体曝光的有北京、广州与上海等一线大都市,而在普宁、揭阳等地则出现谋杀流浪汉、精神病患者或孤寡人群而非法取得人体器官的恶性事件。其实,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对此,中国红十字会将循国家法令,以第三方组织的身份监管人体器官移植流程,对器官捐献的获取、分配等环节进行监督,开展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活动。这将在制度与操作的层面上很好的抑制这些恶性投机倒把的非法操作——我们的器官不是商品,严禁买卖!
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各地红十字会累计登记捐献遗体6.78万人,其中实现捐献意愿0.84万人;累计登记捐献眼角膜2.51万人,实现角膜捐献意愿9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