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0日卫生部政法司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幼儿园不能拒收“乙肝宝宝”一条引起不少家长争议,他们担心孩子会因此被感染。
一直以来有一群小小的宝宝,欢笑着来到这个世界。但是,他们忽然发现,这个世界对他们关闭了大门,很多对自己的宝宝笑逐颜开的妈妈,对小小的他们,戒备而漠然;托儿所及幼儿园的老师,也冷下脸来,对妈妈苦苦的入园请求一遍遍说“不”……
他们困惑地、孤独地蜷缩在家中,不懂这一切是为什么。
一切都因为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检查报告上常有三项“阳性”,有人昵称他们为“山羊宝宝”。
现在,他们和他们的父母当额手相庆了: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令人担心的是,他们的笑容会不会很快被冷风吹散?这个决定还需经16天公示期的考验,许多育儿网站的论坛上,已经在争执不休。
尽管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彭国文表示,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病毒,而且目前90%以上的新生儿都有接种乙肝疫苗,一般不会感染。但不少妈妈表示坚决反对此项新规,还表示,若托幼机构果真接收“山羊宝宝”,肯定会把自己的孩子转园。一些民办幼儿园园长担心生源,也对这一规定持保留态度。
事实上,因为这样的反对声浪,“山羊宝宝”遭受歧视的困境由来已久。“山羊宝宝”的妈妈,和好心的人大代表及学者,已经数次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停止歧视。可以说,眼下的这一福音,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但就是这份“迟来的爱”,还让人忐忑,会不会再一次被集体性的、以爱的名义倾泻的歧视声浪叫停?
其实歧视源于无知。
医生们唇焦舌敝再三宣说:只要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具传染性。然而,爱子心切的家长们不屑于倾听,不屑于相信。于是,他们宁愿选择平时或许为他们所不齿的歧视行为。
那么,倘若反对者众多,是否就该让新规无疾而终呢?是否公平正义就该因寡不敌众而向无知和歧视檄械投降呢?
是的,爱自己的孩子,无可非议,绝不让他置于险地,也情有可原。但是,当这“险情”只是出于你无知的想像,有什么理由要让别人为这份无知付出高昂的代价呢?爱,也是有边界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护犊心切的家长,都没有权力要求托幼机构拒收“山羊宝宝”,规避并不存在的所谓“风险”。
事实上,捍卫“山羊宝宝”的权益,不独是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也不独是为了捍卫科学真相,更是为了我们自己。如果,在他人遭受歧视时,我们选择了哗然以从或是默许,或许这一次我们可以逃离伤害;但是,歧视从此可以渐渐嚣张到以任何名义进行。或许,有朝一日,当歧视不幸地落在我们自己身上时,他们也会选择哗然以从或是默许——当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被公然地喧哗着蔑视,谁会有力量来救赎下一个可能被伤害、被歧视的自己?
从这个意义上说,哪怕是为了我们自己,也请护佑“山羊宝宝”,让无知和歧视,远远地走开! (在广州百济新特药房有专业的药师为你解答疑难,欢迎来电:87615448转818或亲临本店作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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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第十七条(选摘)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发现入托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