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希必可
- 药品通用名: 阿布昔替尼片
- 希必可规格:100mg*14片
- 希必可单位:瓶
- 希必可价格
- 会员价格:
阿布昔替尼片(希必可)说明书简要信息:
【希必可适应症】
希必可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患者。
【希必可用法用量】
阿布昔替尼片应由具有希必可适应症诊断和治疗经验的医生发起,并在其指导下使用。.
使用限制:不建议将希必可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
用量
希必可的推荐剂量为100mg每日一次。如果每日-.次口服100mg希必可未实现充分应答,考虑将
剂量增加至200mg每日一次(可短期使用,≤12周)。如果在剂量增加至每日一次200mg后发现未达到充分应答,则停用希必可。应使用所需的最低有效剂量以维持应答。
年龄≥65岁的患者用药参见[老年用药],年龄≥75岁患者的数据有限。
肾功能损伤或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推茬剂量
肾功能损伤
表1提供了对肾损伤患者的希必可的剂量建议,在轻度和中度肾损伤患者中,如果在12周后未实现充分应答,可将希必可的剂量加倍。
肝功能损伤
不建议重度肝损伤患者使用希必可。对于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
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用法
应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口服阿布昔替尼,每日-次,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如有漏服,应建议患者尽快补服该剂量。如果与下一次服药时间间隔不到12小时,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的剂量,此后按常规计划时间继续用药。
如果服用阿布昔替尼时出现恶心,随餐服用可能会改善恶心。
阿布昔替尼片应整片用水吞服。阿布昔替尼片不可压碎、切开或咀嚼服用。
联合外用治疗
希必可可与或不与外用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
起始给药
如果患者的血小板计数<150x10/mm3、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0.5x10-/mm3、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x103/mm3或血红蛋白值<8g/dL,则不应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参见[注意事项])。
药物间相互作用
对于正在服用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2C19抑制剂(例如氟伏沙明、氟康唑)的患者,如果常规剂量为100mg或200mg阿布昔替尼每日一次,剂量应分别减少50%至50mg或100mg每日一次。不建议将阿布昔替尼与强效CYP酶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联合使用。
暂停给药
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
如果患者发生严重或机会性感染,请停止希必可治疗并控制感染。在重新开始希必可治疗之前,应仔细考虑使用希必可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参见[注意事项])。
血液学异常
表2总结了因实验室检测异常而停用希必可的建议。
建议在基线时、治疗开始后4周和剂量增加后4周进行CBC评估。对于发生血液学异常的接受长期希必可治疗的患者,可延长实验室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希必可注意事项】
严重感染
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疗的受试者曾报告过严重感染。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严重感染为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和肺炎(参见[不良反应])。在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炎症性疾病的患者中,已发生导致住院或死亡的严重感染,包括结核病以及细菌、侵袭性真菌、病毒和其他机会性感染。
在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中开始希必可治疗之前,应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
●曾有结核病接触史
●具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
●曾在结核病或分枝杆菌流行地区居住或旅游
●患有可能易于受感染的基础性疾病
使用阿布昔替尼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体征和症状。希必可给药期间及给药后,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了感染体征或症状。如果患者发生严重或机会性感染,请停止希必可治疗,并进行全面的诊断性检查和适当的抗感染治疗。在重新开始希必可疗之前,应仔细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
结核病
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结核病(TB)筛查,并考虑每年对TB高度流行区域的患者进行筛查。阿布昔替尼不应用于患有活动性TB的患者。对于新诊断为潜伏性TB或既往未经充分治疗的潜伏性TB的患者,或潜伏性TB检测结果为阴性但感染TB风险高的患者,应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前开始潜伏性TB的预防性治疗。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TB体征和症状,包括在治疗开始之前潜伏性TB感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患者。
病毒再活化
阿布昔替尼的临床研究中报告了病毒再活化,包括疱疹病毒再活化的病例(例如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参见[不良反应]。带状疱疹感染的发生率在65岁及以上患者中更高(参见[不良反应]。
如果患者出现带状疱疹,应考虑中断希必可治疗,直至带状疱疹缓解。
在接受JAK抑制剂的患者中报告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活化。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之前以及治疗期间,应按照临床指南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和再活化监测。不建议将阿布昔替尼用于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使用希必可治疗期间应监测非活动性HBV患者的HBVDNA表达。如果在使用希必可治疗期间检测到HBVDNA,请咨询肝脏专科医师。
疫苗接种
不建议在阿布昔替尼治疗期间或即将开始治疗前接种减毒活疫苗。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前,建议患者根据现行免疫接种指南完善所有的免疫接种,包括预防性带状疱疹疫苗接种。避免在希必可治疗之前、期间和之后立即接种活疫苗。
死亡
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与TNF抑制剂相比,观察到JAK抑制剂治疗患者的全因死亡率较高,包括心源性猝死。希必可尚未经批准用于RA患者。在开始或继续使用希必可治疗之前,应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
恶性肿瘤(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在阿布昔替尼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恶性肿瘤,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临床数据不足以评估阿布昔替尼暴露与发生恶性肿瘤之间的潜在关系。长期安全性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皮肤癌高危患者定期进行皮肤检查。应通过穿防护服和使用广谱防晒霜来限制日光和紫外线暴露。
接受用于治疗炎症性疾病的JAK抑制剂的患者发生了包括淋巴瘤在内的恶性肿瘤。一项在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的恶性肿瘤(不包括NMSC)的发生率更高。希必可尚未经批准用于RA患者。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的淋巴瘤发生率更高。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吸烟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的当前或既往吸烟者的肺癌发生率
更高。在这项研究中,当前或既往吸烟者的总体恶性肿瘤风险额外增加。
在开始或继续使用希必可治疗之前,应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在己知恶性肿瘤(成功治疗的NMSC除外)患者、治疗期间发生恶性肿瘤的患者以及当前或既往吸烟患者中。
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在使用阿布昔替尼治疗特应性皮炎的临床研究中报告了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参见[不良反
应]。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与使用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观察到JAK抑制剂治疗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的发生率较高,定义为心源性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MI)和非致命性卒中。希必可尚未经批准用于RA患者。当前或既往吸烟患者的风险额外增加。
在开始或继续希必可治疗之前,应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和风险,特别是在当前或既往吸烟患者以及有其他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事件的症状及其应对措施。在发生过心肌梗塞或卒中的患者中停止希必可治疗。
血栓形成
在阿布昔替尼治疗特应性皮炎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受试者发生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参见[不良反应])。
接受JAK抑制剂用于治疗炎症性疾病的患者中已报告血栓形成,包括DVT、PE和动脉血栓形成。这些不良反应很多是严重的,有些甚至导致死亡。
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观察到血栓形成、DVT和PE的发生率更高。希必可尚未经批准用于RA患者。
应避免将希必可用于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增加的患者。在确定患者的DVT/PE风险时应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较大、肥胖、DVT/PE病史、凝血功能异常、使用复方激素避孕药或激素替代疗法、接受大手术或长期制动的患者。如果出现DVT/PE的临床特征,应停止阿布昔替尼治疗,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液学异常
阿布昔替尼治疗与血小板减少症和淋巴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增加有关(参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的血小板计数<150x
10/mm3、ALC<0.5x10/mm3、ANC<1x10/mm3或血红蛋白值<8g/dL,则不应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参见[用法用量])。应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4周后,对患者进行血小板计数和ALC监测,并在此后根据常规患.者管理进行监测(参见[不良反应])。某些实验室检查异常需要终止希必可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脂类升高
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疗的患者曾报告了血脂参数出现剂量依赖性升高(参见[不良反应])。应在开始阿布昔替尼治疗后大约4周时评估血脂参数,之后根据高血脂临床指南进行管理。尚未确定这些d血脂参数升高对心血管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影响。
肾功能损伤
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eGFR>90mL/min)相比,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疗的重度(eGFR<30mL/min)或中度(eGFR30至<60mL/min)肾功能损伤患者的阿布昔替尼活性成分AUCnf增加。因此在重度(eGFR<30mL/min)或中度(eGFR30至<60mL/min)肾功能损伤患者中,阿布昔替尼的推荐剂量应减少50%。对于轻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60至<9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尚未在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ESRD患者中对阿布昔替尼进行评估(参见[用法用量])。在II期临床试验中,没有在基线肌酐清除率小于40mL/min的特应性皮炎患者中评估阿布昔替尼的使用。
肝功能损伤
与正常肝功能患者相比,接受阿布昔替尼治疗的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
级)肝功能损伤患者阿布昔替尼活性成分AUCintr相似。因此在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
(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不需要调整剂量。在临床研究中,未在重度(ChildPughC
级)肝功能不全患者或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筛查阳性的患者中对阿布昔替尼进行评估(参见
[用法用量])。
【希必可禁忌】
对希必可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成分有超敏反应者。
活动性严重系统性感染,包括结核病。
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
妊娠和哺乳期。
【希必可性状】
希必可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50mg:为粉色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50”字样,另一面刻有“PFE”字样。
100mg:为粉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100”字样,另一面刻有“PFE"字样。
200mg:为粉色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刻有“ABR200”字样,另一面刻有“PFE"字样。
【希必可有效期】
24个月
【希必可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220029
国药准字HJ20220030
国药准字HJ202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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