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司百得
- 药品通用名: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 司百得规格:0.4g*12包
- 司百得单位:盒
- 司百得价格
- 会员价格: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司百得)说明书简要信息:
【司百得适应症】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司百得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司百得起效更为迅速。
【司百得注意事项】
1.司百得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司百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8.第一次使用司百得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司百得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司百得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司百得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司百得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司百得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司百得性状】
司百得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司百得有效期】
24个月
【司百得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司百得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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