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OTC)
- 药品通用名: 布洛芬颗粒(OTC)
- 布洛芬颗粒(OTC)规格:0.1g*14包
- 布洛芬颗粒(OTC)单位:盒
- 布洛芬颗粒(OTC)价格
- 会员价格:
布洛芬颗粒(OTC)说明书简要信息:
【布洛芬颗粒(OTC)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布洛芬颗粒(OTC)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布洛芬颗粒(OTC)注意事项】
1.布洛芬颗粒(OTC)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布洛芬颗粒(OTC)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布洛芬颗粒(OTC)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布洛芬颗粒(OTC)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布洛芬颗粒(OTC)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布洛芬颗粒(OTC)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布洛芬颗粒(OTC)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布洛芬颗粒(OTC)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布洛芬颗粒(OTC)性状】
布洛芬颗粒(OTC)为白色或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布洛芬颗粒(OTC)有效期】
24个月
【布洛芬颗粒(OTC)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09
【布洛芬颗粒(OTC)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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