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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适应症】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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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用法用量】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
当胆固醇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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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注意事项】
警告
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
白蛋白时。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
另外,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使用注意事项
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
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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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禁忌】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肝功能不全者;
肾功能不全者(详见警告部分);
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儿童禁用;
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详见孕期与哺乳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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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性状】
兆利菲为桔红色胶丸,内含白色或类白色混悬型半固体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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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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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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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