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惠尔血
- 药品通用名: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惠尔血规格:300ug*0.7ml
- 惠尔血单位:支
- 惠尔血价格
- 会员价格: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惠尔血)说明书简要信息:
【惠尔血适应症】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2.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胚胎细胞瘤(睾丸肿瘤、卵巢肿瘤等)、神经母细胞瘤等。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惠尔血用法用量】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成人和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μ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5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
当中性粒细胞数上升超过5000/mm3时,停药,观察病情。
在紧急情况下,无法确认本药的停药指标中性粒细胞数时,可用白细胞数的半数来估算中性粒细胞数。
2.癌症化疗后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经用药后,如果中性粒细胞计数经过最低值时期后增加到5000/mm3(WBC:10000/mm3)以上,应停药,观察病情。
A.恶性淋巴瘤、肺癌、卵巢癌、睾丸癌和神经母细胞瘤通常在化疗后(次日后)开始皮下给予本剂50μg/m2每日一次,由于出血倾向等原因难于皮下给药时,可静脉内给予(包括静脉点滴)本剂100μg/m2每日一次。
B.急性白血病
通常在化疗给药结束后(次日以后),骨髓中的幼稚细胞减少到足够低的水平且外周血中无幼稚细胞时,开始给药,成人及儿童的推荐剂量为200μg/m2,每日一次,静脉给药(包括静脉点滴)。无出血倾向等情况时,皮下给药,推荐剂量为100μg/m2,每日一次。
紧急情况下,无法确认本药的给药及停药时间的指标中性粒细胞数时,可用白细胞数的半数来估算中性粒细胞数。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的患者,给予惠尔血100μg/m2,静脉滴注,每日一次。
若中性粒细胞增加超过5000/mm3,应减量或停药,并观察病情。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给予本剂量为400μg/m2,每日一次,静脉滴注。
若中性粒细胞增加超过5000/mm3,应减量或停药,并观察病情。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给予惠尔血50μg/m2,每日一次,皮下注射。
若中性粒细胞增加超过5000/mm3,应减量或停药,并观察病情。
【惠尔血注意事项】
1.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
(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过敏体质者。
2.重要注意事项
(1)本药限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
(2)本药应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防止中性粒细胞(白细胞)过度增加,如发现过度增加,应给予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3)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因此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处置,另外,为预测过敏反应等,使用时应充分问诊、并建议预先用本剂做皮试。
(4因给予本剂引起骨痛、腰痛等症状时,应给予非麻醉性镇痛剂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置。
(5)对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给予癌症化疗药物的前24小时内以及给药后的24小时内应避免使用本剂。
(6)对于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化疗和骨髓移植时)应用本剂前,建议对采集细胞进行体外实验,以确认本剂是否促进白血病细胞增多。同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发现幼稚细胞增多时应停药。
(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中,由于己知伴有幼稚细胞增多的类型有转化为髓性白血病的危险性,因此应用本药时,建议对采集细胞进行体外实验,以证实幼稚细胞集落无增多现象。
(8)长期使用本剂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
3.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1)须遵照医师的处方指示使用。
(2)打开安瓿时:惠尔血为单点式(易折)安瓿,建议用酒精棉球擦拭安瓿断点割处后切割。
(3)配制时:静脉点滴时,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等混合后注射。另外应用时勿与其他药物混用。
(4)给药时:静脉内给药时,速度应尽量缓慢。
4.其他注意事项
(1)有报告指出,再生障碍性贫血及先天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用粒细胞刺激因子后有转变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白血病的病例。
(2)有报告指出给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先天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应用粒细胞刺激因子后,有的病例发生了染色体异常。
(3)有报告指出粒细胞刺激因子在体外或体内实验中,对多种人膀胱癌及骨肉瘤细胞株具有促进增殖的倾向。
【惠尔血禁忌】
1.对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3.骨髓中幼稚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髓性白血病及外周血中存在骨髓幼稚细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
【惠尔血性状】
惠尔血为无色澄明液体。
【惠尔血有效期】
24个月
【惠尔血批准文号】
惠尔血75: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30076
分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40035
惠尔血150: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30075
分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40036
惠尔血300: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40084
分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07
【惠尔血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
企业地址:1-6-1,Ohtemachi,Chiyoda-ku,Tokyo,Japan
生产厂: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高崎工厂
生产厂地址:100-1Hagiwara-Machi,Takasaki-Shi,Gunma,Japan
分装企业:协和发酵麒麟(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分装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970号
联系电话:021-50800909
传真:021-50800026
网址:http://www.kyowa-kir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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