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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妥适应症】小细胞
肺癌。晚期转移性
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艾妥用法用量】1.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输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艾妥后24小时后再用G-CSF。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艾妥1mg比例溶解艾妥,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输注。3.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调为0.6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老年人:除非肾功能不全,一般不作剂量调整。4.过量:目前尚不清楚艾妥过量的解毒方法,过量的主要并发症是骨髓抑制。【
艾妥注意事项】1.艾妥必须在对
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的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3.艾妥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用水彻底冲洗。4.艾妥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可保存24小时。【
艾妥禁忌】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3.妊娠、哺乳期妇女。【
艾妥性状】艾妥为浅黄色疏松块状物。【
艾妥有效期】暂定一年。【
艾妥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438【
艾妥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