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人员岗位购进标准
来源:新特药房药讯 发布时间:2005-10-27 11:48:00
广州市越秀区新特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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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G-ZG-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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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颁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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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日期:20050216 |
审核日期:20050218 |
批准日期:20050223 |
执行日期:200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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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5、质量职责:
5.3 与供应商签订的购货合同中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或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5.5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首营品种、首营企业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进货。
5.6 分析销售和库存状况,优化药品结构,为保证满足市场需求和在库药品质量打好基础。
5.7 与供应商明确落实药品的退、换货条款,减少双方矛盾。
5.8 掌握购销过程的质量动态,积极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信息。每年定期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采购工作服从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主要考核指标:
7.1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的完整有效。
任职资格:
8.1 高中以上学历,本行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8.2 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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