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药品市场再迎变革:省医保委组建效仿“福建模式”!
继两票制、集中采购连环“风暴”后,接受世行专项贷款的安徽再出医改“大招”,效仿福建,成立省医保委!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指出,决定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医保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
《通知》指出,省医保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相关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省医保委员会的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安徽保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与福建相比,医保委在省级政府层面高规格“配置”,彰显了政府的改革决心。不同的是,福建省医保办设置在省财政厅,而安徽省医保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相对独立运行。
根据《通知,安徽省医保委员会接受省委、省政府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具体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制定落实医疗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措施;
3、审议全省医疗保障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
4、指导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医疗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担省委、省政府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从现有文字表述看,安徽省医保办并没有像福建省医保办那样,强势拿下直接“冲击”药价的药品集中采购职能。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安徽省医保委的“重头戏”,将是全面推开医保支付改革,以此统领、协调三医联动,持续推进医改,而这也是目前深化新医改被看好的“牛鼻子”。
虽然,此番安徽省组建医保委,从气势上,不比去年 “福建模式”的医保扩权,但医保支付改革“利刃”下,新的临床控费“游戏规则”下,药企仍做好在安徽直面冲击的准备。
变革从这三个试点城市入手
就在成立省医保委员会的同时,安徽省还印发了《关于在合肥、蚌埠、滁州市开展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各试点市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改革医保管理体制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12月底前按新体制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各试点市要调整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统筹综合医改决策,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市医改委由市长任主任。在年底前,这三市将成立由市长挂帅的医改委,医保基金经办机构将进驻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根据《指导意见》,三试点市的医保“统领”医改将这样依次实现
1、 先行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
2、 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试点市有计划、分步骤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卫生计生部门的药械集中采购、民政部门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责等统一交由市医改办承担,实行集中管理。
3、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责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试点市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生育保险等经办资源,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实现医保经办体制“三保合一”。
到2018年底,通过开展市、县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增加人民群众参保实惠、有利于提高医保报销便捷性、有利于助推“三医”联动、有利于提高医保政策精准性、有利于实现管理客观公正性的医保管理体制机制,为在全省全面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和示范。
“福建模式”正在多省、市复制
2016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三明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詹积富任该办公室主任。福建模式迅速引爆医保改革,各省也逐渐开始试水。
截至目前,海南、广东、锦州、等省市都发出将要向“福建模式”靠拢的信号。
今年9月,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海南省将把人社、卫生计生、民政、物价承担有有关医疗保障职责合并,新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
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广东省正在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2016年10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医改工作会议,隸据《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市将筹建“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成立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作者: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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