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最新报告)
肝移植的指征:
建议14: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肝移植(Ⅳ):
①Child-Pugh积分≥10分。
②对利尿剂无效的腹水。
③门脉高压性消化道出血不能用内镜或TIPPS纠正。
④自发性腹膜炎。
⑤难以控制的肝性脑病。
⑥可逆性的危及生命肝外表现,如肝肺综合征、门脉肺动脉高压症和蛋白质热量营养不良等。
⑦不能切除的HCC,单个
肝癌结节直径小于5cm,或3个以下直径小于3cm的癌结节,且不浸入血管和肝外器官。
最近核苷类似物治疗慢乙肝的进展,使肝移植前病人的治疗、预防(与HBIG合用)移植后的HBV复发和HBV相关的同种移植物感染有更多的选择。
建议15:对所有PCR法HBV-DNA阳性和列入肝移植名单的HBV相关肝功能衰竭(急性或慢性)病人,应给予
拉米夫定(100mg/天)(如耐药,用阿得福韦)。对择期肝移植的病人最好在血清病毒载量至少下降2个Log10或测不出时在做肝移植(Ⅲ)。
建议16:下列措施可以预防HBV再感染:拉米夫定加每日肌注乙肝
免疫球蛋白(HBIG)400-800单位,共1周,以后每月肌注400-800单位。作为长期预防HBV再感染。对血清抗HBs水平尚无确定的目标(Ⅲ)。
建议17:如出现HBV相关的移植肝损伤应给予拉米夫定或阿得福韦(对已接受过拉米夫定的病人)(Ⅱ),同时减少皮质激素的用量,停用HBIG(Ⅲ)。
对于某些“低危”病人组,在移植后12个月,拉米夫定单一疗法可以替代HBIG加拉米夫定,这些病人包括在肝移植前未用拉米夫定治疗HBV-DNA阴性(杂交法)的病人,以及肝移植后接种疫苗持续产生抗HBs滴度达到保护水平者。
建议18:肝移植后超过12个月或以上,对于“低危”病人可考虑将HBIG加拉米夫定改为单用拉米夫定(Ⅰ)。
建议19:原来无HBV感染的病人,接受抗HBc(+)的供体时,应接受拉米夫定或HBIG长期预防性治疗(Ⅲ)。
未解决和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核苷类似物治疗慢乙肝虽已取得进展,但仍有不足之处,特别是下列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①ALT<2×ULN是否需治疗?如治疗何时开始治疗和如何治疗?
②HBV基因型在治疗中的作用。
③在目前直接抗HBV药物中,何者为第一线药物?
④合并HCV何/或HDV感染者有何有效的治疗?
⑤皮质激素诱导/撤除、拉米夫定脉冲何免疫调节剂在治疗中的作用以及免疫调节剂的作用机制。
⑥联合治疗的价值。
⑦各种治疗策略的成本和效果。
⑧中医中药和其它草药在治疗中有何作用。
新药的开发、新的治疗策略如联合或序贯治疗,有望改进治疗结果。
(增补:2005年5月中国的SFDA和美国的FDA先后批准聚乙二醇干扰素α2啊(
派罗欣)可用于
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恩替卡韦在2005年3月被美国FDA批准上市,预期中国也将在近期被SFDA批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