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评价和比较
替比夫定在初治或复治患者中的抗病毒疗效,我们对152例HBeAg阳性的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了为期24个月的临床治疗观察,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研究对象:收集2007年6月至2012年1月在山东大学附属济南传染病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资料,患者HBeAg均为阳性,符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版)》的诊断标准。分为复治A组、复治B组、复治C组、初治组。复治A组和复治B组均为阿德福韦疗效不佳或耐药的患者,用药时间最短8个月,最长40个月,平均30.5个月;复治C组为因干扰素疗效不佳或不能耐受治疗的或者,干扰素用药时间最短6个月,最长18个月,平均10.6个月;初治组未接受过任何抗病毒治疗和免疫调节治疗。
2、治疗与观察:复治A组、复治C组或初治组患者均采用替比夫定单药治疗,复治B组在原阿德福韦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替比夫定治疗。替比夫定600mg,1次/d,口服,每2~3个月检测1次肝功能和HBV血清学标志物,观察24个月。
3、实验室检查:HBV DNA定量检测采用ABI5700型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系统,最低检测值拷贝/ml;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物定量检测采用化学发光法;肝功能、生物化学检测采用美国CX-7贝克曼全自动化学分析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4、统计学方法:计量资料以±标准差(±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共152例患者,复治A组35例、复治B组25例、复治C组40例、初治组52例。各组患者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2、全部总有效率:全组152例患者12个月和24个月时,平均血清HBC DNA低于检测下限率分别为98.7%(150/152)和93.4%(142/152);HBeAg平均血清学转换率分别为24.3%(37/152)和36.2%(55/152); HBsAg平均血清学转阴与血清型转换率分别为1.3%(2/152)和2.6%(4/152);病毒变异率分别为2.6%(4/152)和5.9%(9/152)。有11.2%的患者出现血清肌酸激酶一过性升高。
3、各组患者血清HBV DNA低于检测值下限情况:复治A组患者血清HBV DNA低于检测值下限6个月时为16例,(54.3%),复治C组31例(77.5%),初治组40例(76.9%)(p<0.05);在24个月时为28例(74.3%),复治B组为25例(100%)、复治C组为39例(97.5%),初治组为49例(94.2%),各组比较,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4、各组患者HBeAg血清学转换情况比较:复治A组在18个月时HBeAg血清学转换率为17.1%,低于复治B组(40.0%)、复治C组(40.0%)和初治组(38.5%),组间比较,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在24个月时为20.0%,低于复治C组(42.5%)和初治组(40.3%)(p<0.05)。
5、各组患者血清HBsAg转阴或HBsAg血清学转换情况:复治C组和初治组见有患者出现血清HBsAg转阴或HBsAg血清学转换,24个月时各有2例,比例分别为5.0%和3.8%。复治A组和复治B组未见有血清HBsAg转阴或HBsAg血清学转换。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6、各组患者病毒变异情况和血清肌酸激酶的变化:在治疗24个月时,全组供应9例患者出现rtM204I变异而产生耐药,总变异率为5.9%,其中复治A组有5例(14.2%)、复治C组有2例(5.0%),初治组2例(3.8%)。各组间变异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若将复治A组与其余3组总和比较,差异则有统计学意义,分别为14.2%比3.5%( =3.92,p<0.05)。
在24个月的治疗过程中复治A组有3例(8.6%)、复治B组有2例(10.0%)、复治C组有6例(12.5%),初治组有6例(11.5%)出现血清肌酸激酶升高,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血清肌酸激酶最高值,5例为正常值的2倍、5例为正常值的3倍、4例为正常值的4倍、2例为正常值的5倍、1例为正常值的6倍以上。肌酸激酶升高时段主要集中在治疗第6~12个月,持续4~6个月,无患出现骨骼肌肉酸痛等症状而影响治疗。
三、讨论
本临床研究显示,在为期24个月的治疗中,全组平均血清HBV DNA低于检测值下限率达到93.4%,其中最低为复治A组有(74.3%),最高为复治B组(100%);平均HBeAg血清学转换率达到36.2%(55/152),其中除了复治A组为20.0%以外,其余各组均到达40.05以上,高于其他核苷类药物;血清HBsAg转阴或HBsAg血清学转换率为2.6%(4/152),与其他核苷类药物效果相似;变异率5.9%(9/152)。除部分患者存在肌酸激酶升高外,未见有其他不良的反应。血清肌酸激酶升高率为11.2%(17/152),升高时段主要集中在6~12个月,持续4~6个月,患者无肌肉酸痛等相关症状。
在分组比较中发现,复治A组疗效低于其他各组。主要丙型为,HBV DNA低于检测值下限率和HBeAg血清学转换率相对较低,治疗24个月时HBV DNA低于检测值下限为74.3%,而复治B组、复治C组和初治组分别达到100%、97.5%和94.2%;HBeAg血清学转换率为20%,而其余各组均在40%以上,与复治C组和初治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复治B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与后者例数较少有关。治疗24个月时病毒的变异率各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若将复治A组与其余3组总和比较,差异则有统计学意义,分别为14.2%和3.5%。分析复治A组变异率较高的原因,可能与前期阿德福韦的长期治疗诱导了HBV对外界压力的承受能力,增大了基因变异的敏感性。复治B组、复治C组、初治组各疗效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以上来源:催速南,汪明明,郭楠等。《替比夫定复治或初治慢性乙型肝炎24个月疗效分析》。《中华肝脏病杂志》。2013年2月 第21卷 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