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百济新特药房网首页 >> 风湿免疫科 >> 风湿免疫药品 >> 抗风湿类药

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
  • 药品名称: 安必丁
  • 药品通用名: 双醋瑞因胶囊
  • 安必丁规格:50mg*10粒
  • 安必丁单位:盒
  • 安必丁价格
  • 会员价格:  
百济新特药房提供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说明书,让您了解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副作用、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效果、不良反应等信息。百济新特药房—全国连锁专科药房,医保定点药房,消费者信得过商店,专家指导用药,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说明书如下:

安必丁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双醋瑞因胶囊
商品名称:安必丁
英文名称:DiacereinCapsules
汉语拼音:ShuangcuruiyinJiaonang

安必丁成份】
安必丁主要成份为双醋瑞因。

安必丁性状】
安必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安必丁适应症】
用于髋、膝关节的骨关节炎治疗。

安必丁用法用量】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
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2周可能引起轻度腹泻,因此建议在治疗的首4周每日1粒,晚餐后口服。患者对药物适应后,剂量便应增加至每日2次,餐后口服。医生应根据疗效来决定治疗时间,但疗程不应短于3个月。
临床试验中,患者曾连续服用安必丁2年而无任何安全问题。若治疗中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进行长期治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包括肝脏生化酶在内的全面血液及尿液化验。
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由于安必丁起效慢(于治疗后2~4周显效)以及良好的胃肠道耐受性,建议在给药的首2~4周可与其他止痛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安必丁不良反应】
安全性简要概述
双醋瑞因已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排便频繁、软便和胃肠胀气。多数情况下这些反应会随着继续治疗而减轻。某些情况下,腹泻较为严重并出现并发症比如脱水、体液和电解质紊乱。
尿液变色也有报道,但不具有临床意义(参见注意事项)相比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双醋瑞因不存在引起胃肠道溃疡的潜在风险。
不良反应概述
双醋瑞因在国外上市期间,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具体按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列如下。其中发生率的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0000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来估算)
胃肠疾病:
十分常见(≥1/10):腹泻、腹痛;常见(≥1/100;<1/10):排便频繁、胃肠胀气;
罕见(≥1/10000;<1/1000):结肠黑变病。肝胆疾病:
偶见(≥1/1000;<1/100):肝酶升高。
国外上市后有双醋瑞因引起急性肝损伤包括肝酶升高以及肝炎的报道。一般在治疗前期的数月内出现,应监测患者肝脏损伤的症状和体征。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十分常见(≥1/10):尿液变色(10.0%)。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常见(≥1/100;<1/10):瘙痒、皮疹、湿疹。
全身及给药部位疾病:未知:头痛。
根据安必丁在国内上市后的经验曾有如下不良反应的报道:
胃肠疾病: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出血: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尿液颜色改变,血尿,肾功能异常,水肿;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皮疹,瘙痒;肝胆疾病:肝酶升高,巩膜黄染。

安必丁禁忌】
1.安必丁不能用于已知对双醋瑞因或所含辅料过敏或有蒽醌衍生物过敏史的患者。对曾出现过肠道不适(尤其是过敏性结肠)的患者,必须考虑使用安必丁的益处及相对风险。
2.炎性肠病患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3.肠梗阻或假性梗阻的患者。
4.腹痛原因不明的患者。
5.安必丁含有乳糖,因此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使用安必丁。

安必丁注意事项】
1.服用双醋瑞因常引起腹泻,腹泻会导致脱水和低血钾症,故对使用双醋瑞因过程中发生严重腹泻的患者限制使用。如果出现腹泻,患者应停药并咨询医生替代治疗措施。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
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应注意同时服用双醋瑞因可能会引起脱水和低血钾症。使用强心苷药物(洋地黄毒苷、地高辛)时使用双醋瑞因特别需要警惕低血钾的发生。双醋瑞因应避免和泻药同时服用。
2.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不良反应(如肠道转运加快)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安必丁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双醋瑞因的代谢物可能使尿液变成褐色至红色(与尿液pH值有关),无任何临床意义,但可能会干扰比色法尿液测试的结果(如尿糖试纸)。
轻微血尿可能由于尿液颜色改变被掩盖,因此在长期服药情况下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包括尿沉渣)。
4.伴有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须改变常规推荐剂量。然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须剂量减半(每日50mg)
5.肝损伤:国外上市后有双醋瑞因引起肝酶升高和急性肝损伤症状的报道。在开始双醋瑞因治疗前应询问患者可能的共病情况,是否既往或目前患有肝病,并查找活动性肝病的病因。对原患有肝脏疾病史的患者限制使用双醋瑞因。
当和其他可能会引起肝损伤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给予注意并在治疗初期的两个月内监测肝功能指标。在使用双醋瑞因时应提醒患者限制饮酒。
如有肝酶升高或疑似肝损伤症状包括神经系统症状出现,应停止服用双醋瑞因。医生需告知患者肝损伤的症状和体征并要求患者如出现肝损伤疑似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生。
6.关于双醋瑞因对患者驾驶能力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未进行任何研究。

安必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安必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安必丁儿童用药】
安必丁不可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目前尚无此年龄组使用安必丁的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安必丁老年用药】
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min)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

安必丁药物过量】
意外或自发过量服用安必丁;可能会导致严重腹泻。紧急处理时应恢复体液和电解质平衡。

安必丁药物相互作用】
1.在服用改善肠道转运和(或)肠道内容物性质的药物时,禁服本药。抗酸剂(铝、钙和镁盐比如氧化物和氢氧化物)可显著降低双醋瑞因的吸收,因此应与双醋瑞因至少间隔1-2小时服用。服用双醋瑞因后会增加使用抗生素和(或)化学疗法的病人患小肠结肠炎的可能性,因为抗生素和化学疗法会影响肠道的菌群
2.服用双醋瑞因可能会引起腹泻和低血钾症。在与利尿剂(高效袢利尿剂和噻嗪类药物)和/或强心苷药物(洋地黄毒苷、地高辛)联合用药时应注意,因为可能增加心律失常的风险。
3.大黄酸(双醋瑞因的活性代谢物)血浆蛋白结合率不受下列药物的影响:华法林、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吲哚美辛、布洛芬、双氯芬酸、芬布芬、氟比洛芬、萘普生、保泰松、吡罗昔康、舒林酸和替诺昔康、丙戊酸钠、苯妥英、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或氯磺丙脲。
同时服用双醋瑞因与H2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不会导致血浆、尿液中大黄酸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明显变化。

安必丁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安必丁为骨关节炎IL-1的首要抑制剂。
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
(1)安必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
(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
毒理作用
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胎儿毒性试验,生育力试验,围产期和产后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安必丁药代动力学】
据国外对安必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报道:
吸收:每日口服双醋瑞因2粒(每粒50mg);持续给药5天后,血浆峰值浓度(Cmax)为4.9ug/ml,达峰时间约为2.6小时。与标准餐同服可将生物利用度(AUC)提高约25%,并延缓安必丁的吸收。在单次为给药50~200mg剂量下药代动力学参数无剂量依赖性。
分布:血浆蛋白结合率很高(99%),大黄酸主要与血浆中的白蛋白结合。生物转化:0服的双醋瑞因在短时间内可完全被去乙酰化,代谢成大黄酸。
消除:双醋瑞因重复给药后大黄酸的消除半衰期约为7.5小时。总剂量约30%经尿液排泄(20%以原型形式,80%以硫代和葡萄糖共价结合形式)。
双醋瑞因重复给药可致轻微蓄积。严重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AUC和消除半衰期时间加倍,并且尿液消除减少约50%。因此:对于此类患者须减少剂量。

安必丁贮藏】
密闭,15-25C保存,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之处。

安必丁包装】
(1)铝塑板包装。10粒/板,1板/盒。(2)铝塑板包装c10粒/板,3板/盒。

安必丁有效期】
36个月

安必丁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10431

安必丁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H20150130

安必丁分包装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50097

安必丁生产企业】
公司名称:TRBPharmaS.A.
生产厂商:TRBPharmaS.A.
分包装企业名称: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安必丁核准日期】
2006年12月18日

安必丁修改日期】
2016年07月05日
这有双醋瑞因胶囊(安必丁)说明书/副作用/效果、不良反应、适应症、生产企业、性状、用法用量、批准文号、有效期禁忌症及其价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详情,请您
温馨提示
我要挑错】【关闭窗口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ICP备案号:粤ICP备17064671号-3
Copyright@2013-2021 百济新特网上药店.百济新特药房网 www.xinyao.com.cn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客户服务热线:400-101-6868 投诉与建议:020-29859339
广东网警广东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