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酞普兰有很强的5羟色胺(5-HT)选择性,它能够有效地抑制神羟元摄取5-HT,提高脑内5-HT功能,从而达到抗抑郁之作用。来士普治疗重性抑郁症疗效又优于西酞普兰。研究以艾司西酞普兰(商品名:来士普)与马普替林治疗抑郁症进行对照观察,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为我院住院及门诊患者。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抑郁症诊断标准;年龄18~60g;Han五lton抑郁量表(HAMD)前17项>18分,抑郁自评量表(SDS)>50分;无严重躯体疾病、癫痫、药物过敏及青光眼病史。
共人组42例,按就诊顺序随机平分为两组。来士普组21例,男10例,女1例;平均年龄(42.3±10.1)岁;平均病程(6.4±5.9)年;HAMD总分(22.1±4.6)分,SDS总分(66.4±13.5)分。马普替林组21例,男9例,女12例;平均年龄(44.2±9.6)岁;平均病程(6.8±6.0)年;HAMD总分(2.7±4.8)分,SDS总分(67.2±13.7)分。两组以上各项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来士普初始剂量为5mg/d,马普替林为25mg/d;于2周内增至治疗量,来士普为10~20mg/d,马普替林为10~200mg/d。疗程6周。治疗前、中、后各查心电图及血、尿常规、肝功能1次。
采用HAMD、SDS及治疗中出现的症状量表(TESS)分别于治疗前、治疗1、2、4周末各评定1次。临床疗效按HAMD减分率>80%为痊愈,60%~79%为显著进步,31%~59%为进步,<30%为无效。
采用HAMD10.0统计软件进行t检验和χ2检验。
2 结果
来士普组治疗后痊愈8例,显著进步7例,进步4例,无效2例,显效率为71%;马普替林组分别为6、8、4和3例,显效率为67%。差异无显著性(P>0.05)。两组SDS、HAMD总分及各因子分治疗后下降均显著(P均<0.01)。两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P均>0.05)。
将TESS>2作为不良反应,来士普组有恶心、失眠及口干各1例。马普替林组有排尿困难4例,口干3例,眩晕3例,视力模糊及震颤各1例。均较轻微。
3 讨论
本研究显示,来士普无论从临床疗效及HAMD、SDS评分比较确具有较强的抗抑郁作用,与马普替林疗效相似。不良反应来士普组明显低于马普替林,两组均勿需特殊处理。故来士普抗抑郁作用疗效肯定,安全性好,服用方便,值得临床上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