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
肝炎的,属于合格。至此,社会高度关注的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报考问题,终于有了圆满的解决。
这一消息源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近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专访时的说话。他说,公平、公正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生命线。“我们除了在笔试、面试等环节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公平公正外,在体检、考察等环节,都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为规范体检丁作,我们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招录机关严格执行标准,测查考生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杨士秋表示,对合格的考生,招录机关不得超出标准随意淘汰考生。
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或称“乙肝病原携带者”,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HBV),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正常,1 年内连续随访3 次以上,血清ALT 和AST 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简单说就是感染了乙肝,但没有肝脏炎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