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紫外线光疗仪是一种治疗银屑病、白癜风等皮肤病行之有效的方法,但由于人体的个体差异性会很大,甚至同一个体在不同治疗阶段对紫外线敏感也会发生改变,因此,必须针对每个患者的反光反应能力确定其起始辐照剂量,并在每次确定新的辐照剂量之前核查上一次辐照后的治疗反应情况。
治疗前由主管医生根据管着的皮肤类型,或根据测得的患者UVA或UVB的最小红斑量(MED),最小光毒量(MPD)确定UVA/UVB/PVUA疗法的起始辐照剂量。采用测定MED/MPD的方法更为安全、准确。对银屑病、白癜风的患者而言,单纯应用UVA照射的疗效欠佳,临床上更多的是使用UVB或PUVA疗法。UVB疗法起始照射剂量通常为50%~75%MED,每周3~5次。PUVA疗法的起始照射剂量通常为亚光毒量,每周2~4次。每次连续治疗是否增加辐照剂量以及剂量增加比率依照治疗频率和治疗反应确定。原则上,增加的剂量应满足每次照射后都出现刚可见到的红斑。UVB或PUVA疗法与其他疗法如维A酸、钙泊三醇等联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和次数。小腿、足、掌、肘部皮肤的光敏感性一般低于身体的其他部位,照射时可适当增加剂量。治疗一直持续到并且完全缓解或者连续治疗后病情不再进一步改善为止。照射国政中应佩戴UV护目镜,面部皮肤紫外线辐照的反应常闭身体的其它部位强,故必要时应进行遮盖或使用防光剂。
治疗区域在治疗结束后应避免过度日晒。采用外用PUVA疗法时,治疗结束后,应冲洗所有涂过药物的质料区域,并使用防光剂。PUVA引起的皮肤灼伤可能会直到72小时候出现,因此应避免每天连续治疗。如果某位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光毒性反应或光变态反应的表现,应询问患者是否增额外地暴晒阳光、是否停止使用防光剂、是否服用了其他光敏性药物。此外,一些化妆品、清洁用品中的香料、蔬菜、润肠的茶叶中都有可能含有光敏性物质。
光疗后的短期不良反应一般与过度日晒的反应相同,包括红斑、水肿,偶见水疱。一旦发生,除调整辐照剂量或暂停治疗外,可按照光毒性反应的程度采取一些措施。因此在治疗之初以及治疗过程中医生与患者都应仔细观察皮肤状态与变化,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