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发病与机体自身免疫密切相关,临床许多
白癜风患者有特异性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异常,以及非特异性免疫功能异常等,临床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或细胞毒剂治疗
白癜风有效等,均说明免疫机制参与了
白癜风的发病。
免疫抑制剂和细胞毒剂(抗
肿瘤药)均有免疫抑制作用,可影响免疫过程的各个阶段,尤其可杀伤对抗原敏感的小淋巴细胞,限制其转化为免疫母细胞,且有抑制免疫性炎症的作用,能阻断免疫反应在
白癜风发病中的作用,因而对有免疫异常的
白癜风患者有效。但由于免疫抑制剂和抗肿瘤药毒副作用较大,长期应用有发生恶性肿瘤的危险,而且停药或减量过快可导致病情加剧和某些病症复发,所以要慎重应用。
一、常见的免疫抑制剂
用于治疗
白癜风的免疫抑制剂主要有糖皮质激素、
环孢素-A、雷公藤总甙、昆明山海棠、氯喹等。这些药物能抑制和减轻
白癜风的免疫性炎症反应,减少某些细胞因子的释放,局部或系统应用能使
白癜风的免疫性炎症较快得以控制,起到缓解病情的作用。
但免疫抑制剂在对机体异常免疫反应抑制的同时,对正常免疫功能也有抑制作用,可使机体的抗感染能力下降,长期应用会抑制机体消除癌细胞的免疫能力,有发生恶性肿瘤的危险,并可杀伤白细胞和血小板,引起黏膜溃疡,骤然停药或减量过快可导致病情加剧和某些病症复发,毒副作用较大。如系统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可引起应激性溃疡,出现柯兴征;雷公藤可引起输卵管阻塞,造成不孕;环孢素-A对肾脏的毒性,长期应用有发生淋巴瘤的可能等。
故在应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白癜风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规范使用,控制用药量,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机体的整体状况,定期复查血象及肝、肾功能等。
二、肿瘤药
主要有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羟基脲、氟尿嘧啶、秋水仙碱、乙亚胺、乙双吗啉、喜树碱、盐酸氮芥、芥子气等。此类药物具有细胞毒作用,对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均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能减轻免疫性炎症,抑制抗体的产生和免疫反应对黑素细胞的损伤。局部应用可抑制细胞有丝分裂和清除白癜风皮损中的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巨噬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等,从而缓解白癜风的病理性损伤。
同样的,抗肿瘤药在抑制细胞异常增殖和清除病理性细胞浸润的同时,对机体正常的组织细胞和免疫功能也有损伤和抑制作用。系统应用可引起白细胞数量下降,甚至粒细胞缺乏,有引起
肝硬化、
肝癌的危险。局部外用不良反应明显,长期应用可致
皮肤癌,且停药后可导致病情加剧和某些病症复发。
由于免疫异常只是白癜风复杂发病机制中的一个方面或发病过程中的一个环市,所以应尽量不用或避免系统应用抗肿瘤药治疗白癜风,外用时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掌握适应证和应用部位,合理、规范使用。
基于白癜风发病机制的复杂性,以及免疫抑制剂和抗肿瘤药的作用机制及其毒副作用等,因此,在应用其治疗白癜风时,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应用,不能滥用。系统应用时,应对患者机体的整体状况、以前的治疗情况,以及患者的年龄、性别、机体耐受性、对其他复色疗法的反应情况和白癜风的病情、类型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考虑,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机体反应情况,长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