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注射用甲磺酸去铁胺),适用于治疗慢性铁负荷过重或者用于诊断方面。无论什么药物,在使用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这种药物使用的一些禁忌或者注意事项。那么,得斯芬有什么注意事项?
得斯芬有什么注意事项?康德乐药师专业指导:药物请小心存放,防止儿童误取。铁负荷过载患者尤其易被感染。已有报道得斯芬可能促进感染(包括败血症)的发生,尤其是耶尔质氏
结肠炎和假结核病菌感染。如果患者在使用得斯芬治疗中引起发热,并伴有急性肠炎/结肠炎,弥漫性腹痛或咽炎,应暂时停止治疗,作有关的细菌学试验,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抗生素治疗。当感染消失后,可再用得斯芬治疗。
螯合治疗年轻的铁负荷过载患者的主要目的是达到铁平衡,并防止含铁血黄素沉着症;而对于年老患者来说,则希望达到铁的负平衡以缓慢降低已升高的铁储存并预防其毒性作用。
对于儿童和成年患者来说,建议在最初的10-20次输血后或血清铁蛋白水平已达到1000纳克/毫升时开始用得斯芬进行治疗。铁过载或得斯芬过量可能会导致生长延缓。如果3岁以下儿童开始螯合治疗,应密切观察生长状况,平均日剂量不能超过40毫克/公斤体重。 剂量的安排和给药方式都应个体化,治疗过程中根据其铁负荷的严重程度而进行调整。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
如有视力和/或听力障碍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以争取这些障碍逆转的最大机会。如果其后减少剂量再用,应在视力和/或听力的密切监护下进行并权衡利弊。在极罕见的病例中,施用诊断性试验剂量也观察到视力障碍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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