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误区1 用多了容易成瘾
医学解释:阿片类药物在规范化使用情况下,癌痛病人出现成瘾的现象极为罕见。特别是吗啡的口服缓释制剂血药浓度平稳,不出现波峰波谷现象,长期用不易成瘾。而产生“成瘾恐惧”的主要原因是在患者和部分临床医师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错误的传统观念。事实上,麻醉药品≠毒品,医疗应用≠滥用。
患者误区2 止痛药不需要“按时”给药,而应在疼痛剧烈即“必要时”给药
医学解释:WHO三阶梯止痛的基本原则中两个最重要的概念是“按时”用药和“按阶梯”用药。治疗过程中如遇到患者疼痛未能缓解甚至加剧,应增加单次给药剂量,而不应增加给药次数。及时、按时用止痛药更安全有效,所需药物强度和剂量也最低。否则,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病毒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
患者误区3 能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
医学解释:缓解疼痛是提高晚期癌痛患者生命质量的关键。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是达到无痛睡眠。真正意义上提高病人生活质量,要求患者能够无痛睡眠、无痛休息、无痛活动,而不应“见好就收”。
患者误区4 注射比口服止痛疗效更好
医学解释:对于阿片类药物,口服途径与注射途径给药相比更少产生依赖性,这是因为癌痛病人所需要的是镇痛效果,而不是精神上的享受。WHO三阶梯止痛的基本原则强调尽可能口服给药,尽可能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以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对于确实不能口服药物的患者才考虑其他途径。在1994年东京国际癌痛治疗研讨会上,专家指出:长期口服吗啡是公认的治疗癌痛的最佳方法。WHO和中国卫生部推荐盐酸吗啡缓释片(美菲康)为第三阶梯镇痛首选用药。同时应注意的是,控释制剂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截开、碾细、嚼碎使用。
患者误区5 用阿片类药出现呕吐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
医学解释:除便秘副作用外,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大多是暂时性或可耐受的。恶心呕吐等反应一般在3~7天后自行消失,必要时可选用氟哌啶醇、胃复安等治疗阿片类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反应。有关便秘的预防性措施有多饮水、多吃富纤维性食物、适当活动等,治疗性措施有使用泻药、灌肠等。
患者误区6 度冷丁是主要止痛药
医学解释:WHO已将度冷丁列为癌痛治疗不推荐的药物。因为度冷丁的止痛作用仅为吗啡的1/10~1/8。代谢产物的体内清除半衰期长(13~18小时),且具有神经毒性及肾毒性,长期应用会蓄积中毒。此外,度冷丁口服生物利用度差,多采用肌肉注射。故度冷丁不宜用于癌痛等慢性疼痛治疗。
患者误区7 只要是疼痛,治疗方法都一样
医学解释:即便都是癌症引起的疼痛,它们的轻重也有所不同,在治疗中首先应由医生准确分级,“按阶梯”逐级进行处理,才能持续有效地控制疼痛。三级阶梯的标准止痛药分别是:阿司匹林(第一阶梯),可待因(第二阶梯),吗啡(第三阶梯)。针对不同性质的疼痛,各阶梯均可辅助用药,提倡阿片类+非阿片类+辅助药的治疗方法。
有时候,患者感觉疼痛,可能是由于精神原因造成的感觉异常。这时如果家属和医师与患者很好交流,从精神上、心理上解决他们的疑虑,会比给药更有效,而且可以更好地把握给药时机,掌握合适的给药剂量。
患者误区8 总是怀疑自己的药物剂量太大
医学解释:WHO三阶梯止痛的基本原则强调个体化用药,阿片类药物应根据患者的个体需要给予正确剂量,否则会导致用药剂量不足。阿片类药物没有标准剂量,能使患者疼痛控制而又没有严重毒副反应发生的剂量就是正确的剂量。应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患者疼痛得到缓解为止。吗啡常用剂量为60~3000mg/日,目前有记载的最大剂量是72000mg/日。国家药监局在“关于癌症病人使用吗啡极量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的吗啡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即不受药典中关于吗啡极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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